广东省全民义务植树条例

第十二条

广东省全民义务植树条例 第十二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义务植树规划和年度计划,每年安排一定的资金,用于苗木生产基地建设,保证义务植树所需苗木。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2-06-0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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