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动物防疫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十条

广东省动物防疫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十条 本省建立动物防疫数字系统,依托相关平台统一收集发布动物防疫相关信息,推动部门、地区有关信息共享应用。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动物防疫相关信息收集、传输、汇总、分析和评估工作。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1-12-0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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