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动物防疫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十条 广东省动物防疫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十条 本省建立动物防疫数字系统,依托相关平台统一收集发布动物防疫相关信息,推动部门、地区有关信息共享应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动物防疫相关信息收集、传输、汇总、分析和评估工作。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1-12-0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