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华侨权益保护条例 第四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广东省华侨权益保护条例 第四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除法律、法规规定不可享有的特定权利外,外籍华人在本省的有关权益保护,可以参照本条例执行。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1-09-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