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华侨权益保护条例 第二章 华侨权益 第二十一条 广东省华侨权益保护条例 第二章 华侨权益 第二十一条 鼓励和支持华侨投资兴办产业。华侨投资者可以用可自由兑换货币、机器设备或者其他实物以及知识产权、专有技术、土地使用权等作为投资。华侨投资兴办的高新技术企业,可以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享受优惠待遇。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1-09-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