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土地权属纠纷处理条例 第二十三条 广东省土地权属纠纷处理条例 第二十三条 以土地权属纠纷为借口,侵害民事权益,造成经济损失的,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2-06-0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