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 第二章 国土空间规划 第十三条 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 第二章 国土空间规划 第十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级国土空间规划安排,加强土地利用的计划管理,严格按照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依法批准建设用地,实行建设用地总量控制。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2-06-0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