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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城镇华侨房屋征收补偿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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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广东省城镇华侨房屋征收补偿规定
第二条
广东省城镇华侨房屋征收补偿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省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华侨房屋征收的补偿、安置工作。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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