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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城镇房屋租赁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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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条
广东省城镇房屋租赁条例
第五章 附 则
第三十条
广东省城镇房屋租赁条例 第五章 附 则 第三十条 本条例施行前依法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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