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第六章 扬尘污染和其他污染防治 · 第一节 扬尘污染防治 第五十二条 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第六章 扬尘污染和其他污染防治 第一节 扬尘污染防治 第五十二条 施工单位应当制定具体的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建立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台账,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扬尘污染防治费用应当专款专用,不得挪用。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2-11-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