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家政服务条例 第十九条 广东省家政服务条例 第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商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发展改革主管部门应当培育家政服务区域特色品牌和龙头企业,对符合条件的家政服务企业按照规定给予政策扶持。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3-03-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