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工艺美术保护和发展条例
第五章 产业发展

第三十条

广东省工艺美术保护和发展条例 第五章 产业发展 第三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推动工艺美术产业创新,支持工艺美术企业、工艺美术从业人员开展材料创新和工艺创新,开发稀缺性原材料的新型替代原料,利用科技新成果,提高产品的适用性和质量稳定性。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1-05-2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 查看《广东省工艺美术保护和发展条例》全部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