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工艺美术保护和发展条例 第七章 附 则 第四十三条 广东省工艺美术保护和发展条例 第七章 附 则 第四十三条 列入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工艺美术相关保护工作,同时执行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1-05-2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