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市场监管条例 第四章 市场监管 · 第一节 一般监管 第二十一条 广东省市场监管条例 第四章 市场监管 第一节 一般监管 第二十一条 监管部门应当制定本部门履行监管职责的具体标准和规范,明确监管事项、依据、程序等,并向社会公布。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1-09-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