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市场监管条例
第四章 市场监管 · 第一节 一般监管

第二十七条

广东省市场监管条例 第四章 市场监管 第一节 一般监管 第二十七条 对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等特殊行业、重点领域,依法依规实行全覆盖的重点监管。
对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特种设备等涉及人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的重点产品,建立健全以产品编码管理为主要方式的追溯体系,落实全过程质量和安全责任。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监管部门可以根据区域和行业风险特点,建立重点监管清单制度,严格控制重点监管事项数量,规范重点监管的程序,开展抽样检验检测和实行全过程跟踪监管。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1-09-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 查看《广东省市场监管条例》全部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