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市场监管条例
第四章 市场监管 · 第一节 一般监管
第二十八条
广东省市场监管条例 第四章 市场监管 第一节 一般监管 第二十八条 对投诉举报、风险监测、转办交办、媒体报道、检验检测发现的问题,监管部门应当进行核查,需要立案查处的,按照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通过前款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和市场秩序存在的突出风险,监管部门应当进行专项检查。
通过前款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和市场秩序存在的突出风险,监管部门应当进行专项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