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市场监管条例
第四章 市场监管 · 第一节 一般监管

第三十条

广东省市场监管条例 第四章 市场监管 第一节 一般监管 第三十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监管部门应当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执行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落实行政执法监督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监管部门应当细化、量化行政执法裁量标准,严格限定和合理规范裁量权的行使。
监管部门应当应用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和行政执法监督网络平台,实现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三类执法行为全过程网上流转,行政执法信息及时全记录。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1-09-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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