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平安建设条例
第八章 附 则

第五十一条

广东省平安建设条例 第八章 附 则 第五十一条 本条例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2017年6月2日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的《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深化平安广东建设的决定》同时废止。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1-12-0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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