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建设工程监理条例 第三章 监理的实施 第二十二条 广东省建设工程监理条例 第三章 监理的实施 第二十二条 监理项目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总监理工程师应当根据监理合同对建设工程进行监督管理,并按照合同约定定期向建设单位报告监理工作。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1-09-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