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母婴保健管理条例 第十八条 广东省母婴保健管理条例 第十八条 禁止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胚胎、胎儿性别鉴定或者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3-03-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