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八条 广东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其他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已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1-09-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