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版权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七条 广东省版权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和省的规定对重大版权成果和在版权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2-09-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