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版权条例
第三章 版权保护

第二十二条

广东省版权条例 第三章 版权保护 第二十二条 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依法履行版权保护主体责任,建立版权内部监管机制,采取与其技术能力、经营规模以及服务类型等相适应的预防侵权措施,并完善侵权投诉机制,快速处理版权纠纷。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2-09-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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