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版权条例
第三章 版权保护
第二十条
广东省版权条例 第三章 版权保护 第二十条 省版权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重点作品版权保护预警制度,建立重点关注市场名录,加强对电商平台、展会、专业市场、进出口等重点领域的监测管理,及时组织查处版权侵权行为。
省版权主管部门应当推动建立重大案件挂牌督办、版权侵权典型案例发布等制度。
省版权主管部门应当推动建立重大案件挂牌督办、版权侵权典型案例发布等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