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以及监督管理等活动。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2-11-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