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
第七章 附 则

第八十二条

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 第七章 附 则 第八十二条 本条例所指的小区域,包括小城镇、小流域、各类经济开发区、生态保护区及其他需要特定保护的区域。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2-11-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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