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粤菜发展促进条例

第十五条

广东省粤菜发展促进条例 第十五条 省人民政府商务、市场监督管理、农业农村等部门应当研究开展粤菜产业统计调查,跟踪分析粤菜产业数据、发展态势和市场运行情况,鼓励行业协会定期发布粤菜产业发展报告。
省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应当对相关统计工作进行指导。
企业和行业协会应当配合提供统计调查所需资料。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2-11-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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