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粤菜发展促进条例 第十八条 广东省粤菜发展促进条例 第十八条 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培训机构应当规范开展各层次粤菜技能培训,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教材编写,完善场地设施、实训工位等配置。鼓励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聘请实践经验丰富的“粤菜师傅”担任专职或者兼职教师。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2-11-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