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第二章 服务与管理 · 第二节 道路货物运输 第十九条 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第二章 服务与管理 第二节 道路货物运输 第十九条 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对统一标识的专用配送车型的车辆,在城区通行、停靠、装卸作业等方面提供便利,促进交通物流配送行业的发展。鼓励建设城市配送的快速通道。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1-09-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