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幼儿园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七条 广州市幼儿园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七条 鼓励以捐赠助学等各种形式为幼儿园开展保育教育工作提供资助、服务与便利。鼓励和支持幼儿教育方面的科学研究,宣传、推广科学的教育理念和方法,营造有利于幼儿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1-04-0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