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幼儿园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广州市幼儿园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市、区人民政府建立幼儿教育联席会议制度,每年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和解决幼儿园建设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协调幼儿教育资源的分配,加强对幼儿教育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导。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1-04-0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