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慈善促进条例 第二条 广州市慈善促进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开展的慈善活动以及与慈善促进有关的活动。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1-06-0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