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管理条例
第二章 广播电台和电视台

第十五条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 第二章 广播电台和电视台 第十五条 乡、镇设立广播电视站的,由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负责审核,并按照国务院广播电视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审批。
机关、部队、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设立有线广播电视站的,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审批。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20-11-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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