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旧金属收购业治安管理办法 第二条 废旧金属收购业治安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废旧金属,是指生产性废旧金属和非生产性废旧金属。生产性废旧金属和非生产性废旧金属的具体分类由公安部会同有关部门规定。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23-07-2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