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第六章 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 第五十二条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第六章 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 第五十二条 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罚与处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03-11-2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