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从事建设工程抗震相关活动的单位和人员,应当依法对建设工程抗震负责。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21-07-1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