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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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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从事建设工程抗震相关活动的单位和人员,应当依法对建设工程抗震负责。
行政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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