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七条

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七条 国家建立建设工程抗震调查制度。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建设工程抗震性能、抗震技术应用、产业发展等进行调查,全面掌握建设工程抗震基本情况,促进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水平提高和科学决策。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21-07-1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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