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八章 罚则

第七十一条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八章 罚则 第七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供水、供电、供气、公安消防等部门或者单位明示或者暗示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购买其指定的生产供应单位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责令改正。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9-04-23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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