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八章 罚则 第七十三条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八章 罚则 第七十三条 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单位罚款处罚的,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9-04-23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