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四章 施工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第三十二条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四章 施工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第三十二条 施工单位对施工中出现质量问题的建设工程或者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应当负责返修。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9-04-23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