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三章 勘察、设计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第二十四条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三章 勘察、设计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第二十四条 设计单位应当参与建设工程质量事故分析,并对因设计造成的质量事故,提出相应的技术处理方案。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9-04-23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