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二章 建设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第十三条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二章 建设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第十三条 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可以与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合并办理。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9-04-23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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