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六章 建设工程质量保修 第四十一条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六章 建设工程质量保修 第四十一条 建设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的,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9-04-23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