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内建设对环境有影响的建设项目,适用本条例。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7-07-1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