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工业建设项目应当采用能耗物耗小、污染物产生量少的清洁生产工艺,合理利用自然资源,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7-07-1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