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 第四章 配建和移交 第二十三条 开封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 第四章 配建和移交 第二十三条 开发建设普通商品住宅、保障性住房以及城中村、棚户区改造涉及的房屋建设等建设项目,开发建设单位应当按照中小学校、幼儿园布局专项规划配建中小学校和幼儿园。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9-10-2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