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第四章 环境卫生管理

第三十二条

开封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第四章 环境卫生管理 第三十二条 产生城市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和有关规定缴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9-01-2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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