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城市绿化条例
第三章 保护和管理

第二十六条

开封市城市绿化条例 第三章 保护和管理 第二十六条 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绿化资源普查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对绿地种类、分布、权属、养护情况开展普查,建立绿化资源档案,完善绿化管理信息系统。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9-01-2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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