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城市绿化条例 第三章 保护和管理 第二十四条 开封市城市绿化条例 第三章 保护和管理 第二十四条 城市绿地养护管理单位应当按照国家、省城市绿地养护标准实施养护管理。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9-01-2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