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城市绿化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开封市城市绿化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城市绿化应当坚持科学规划、生态优先、因地制宜、共建共享、严格保护的原则,注重植物景观营造、生物多样性保护和乡土植物应用,突出菊城风貌和历史文化特色。
加强城市绿化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城市绿化先进技术,提高城市绿化的科学技术和艺术水平。
加强城市绿化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城市绿化先进技术,提高城市绿化的科学技术和艺术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