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旅游条例

第二十八条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旅游条例 第二十八条 旅游者应当尊重当地民族风俗习惯;遵守旅游景区管理及安全游览规定,在选择高风险旅游项目前应当全面了解项目的安全风险,在旅游过程中应当服从工作人员的安排,并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做好安全防护。
禁止旅游者携带火种进入森林景区,非吸烟区不得吸烟。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9-04-1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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